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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煤山镇金鼎公寓商租赁权拍卖公告

来源:时间:2025-10-24

湖州市长兴合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定于2025年11月7日10时在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4楼(具体以电子屏幕今日交易场地安排为准)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浙江省湖州市煤山镇金鼎公寓商出租项目(金钉子路151号、153号、155号、157号、159号、161号、163号、165号、167号)商铺总面积1865.2㎡,其中一层面积907.6㎡、二层面积957.6㎡,五租赁权,年租金起拍价30万元/年。若买受人为非原承租人,则需根据装修评估结果承担原承租人对标的的装修费用576290元。竞买人报名时所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为15万元。

2.浙江省湖州市煤山镇金鼎公寓商出租项目(金钉子路173号、175号、177 号):商铺总面积601.46㎡,其中一层面积299.06平方米,二层面积302.4平方米,租赁权,年租金起拍价9.35万元。若买受人为非原承租人,则需根据装修评估结果承担原承租人对标的的装修费用151126元。竞买人报名时所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为5万元。

3.浙江省湖州市煤山镇金鼎公寓商出租项目(金钉子路179号、181号、183 号):商铺总面积612.98㎡,其中一层面积304.82平方米,二层面积308.16平方米,租赁权,年租金起拍价9.45万元。若买受人为非原承租人,则需根据装修评估结果承担原承租人对标的的装修费用311065元。竞买人报名时所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为5万元。

4.浙江省湖州市煤山镇金鼎公寓商出租项目(金钉子路 185号、187号):商铺总面积477.62㎡,其中一层面积237.14平方米,二层面积240.48平方米,租赁权,年租金起拍价7.35万元。若买受人为非原承租人,则需根据装修评估结果承担原承租人对标的的装修费用121886元。竞买人报名时所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为4万元。

二、注意事项:

1. 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具体状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2. 租金实行先付后用原则,一年一付。 

3. 物业费按1元/平方米/月收取,水费由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电表由租赁权买受人自行申请。

4. 租赁权买受人经营过程中需符合环保及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要求,不得违规经营。

5. 拍卖成交后,若买受人为非原承租人,则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的装修补偿费用。

竞买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a) 竞买人应于拍卖前一日(2025年11月6日)下午4时前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及缴纳竞买保证金。

保证金收款单位:湖州浙北拍卖行有限公司

开户行:湖州吴兴农村合作银行龙泉支行

账号:201000354605573

联行号:402336010360

b) 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原冻结的竞买保证金转作为成交部分价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三天内解冻原路退回。竞买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5年11月14日16时前向本公司指定账户支付相应尾款首年租金两个月租赁保证金及五年租金总额2%的拍卖佣金),并办理后续手续。

逾期不付清价款者,本公司有权认定其违约,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本公司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看样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6日下午4时止。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特别提醒:

a)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本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b)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c)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d)竞买人在拍卖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须知》

联系方式:

看样联系人:15325825532(韩先生)

湖州浙北拍卖行有限公司

网址:www.0572zbpm.com (微信公众号:湖州浙北拍卖行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体育场路138-3号(阳光城浦发银行北面)

报名联系人:17605821130(席先生)  

                                         

    湖州浙北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3日


浙公网安备 330591020001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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