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州市长兴合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定于2025年11月7日10时在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4楼(具体以电子屏幕今日交易场地安排为准)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浙江省湖州市煤山镇金鼎公寓商出租项目(金钉子路151号、153号、155号、157号、159号、161号、163号、165号、167号),商铺总面积1865.2㎡,其中一层面积907.6㎡、二层面积957.6㎡,五年租赁权,年租金起拍价30万元/年。若买受人为非原承租人,则需根据装修评估结果承担原承租人对标的的装修费用576290元。竞买人报名时所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为15万元。
2.浙江省湖州市煤山镇金鼎公寓商出租项目(金钉子路173号、175号、177 号):商铺总面积601.46㎡,其中一层面积299.06平方米,二层面积302.4平方米,五年租赁权,年租金起拍价9.35万元。若买受人为非原承租人,则需根据装修评估结果承担原承租人对标的的装修费用151126元。竞买人报名时所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为5万元。
3.浙江省湖州市煤山镇金鼎公寓商出租项目(金钉子路179号、181号、183 号):商铺总面积612.98㎡,其中一层面积304.82平方米,二层面积308.16平方米,五年租赁权,年租金起拍价9.45万元。若买受人为非原承租人,则需根据装修评估结果承担原承租人对标的的装修费用311065元。竞买人报名时所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为5万元。
4.浙江省湖州市煤山镇金鼎公寓商出租项目(金钉子路 185号、187号):商铺总面积477.62㎡,其中一层面积237.14平方米,二层面积240.48平方米,五年租赁权,年租金起拍价7.35万元。若买受人为非原承租人,则需根据装修评估结果承担原承租人对标的的装修费用121886元。竞买人报名时所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为4万元。
二、注意事项:
1. 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具体状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2. 租金实行先付后用原则,一年一付。
3. 物业费按1元/平方米/月收取,水费由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电表由租赁权买受人自行申请。
4. 租赁权买受人经营过程中需符合环保及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要求,不得违规经营。
5. 拍卖成交后,若买受人为非原承租人,则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的装修补偿费用。
三、竞买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a) 竞买人应于拍卖前一日(2025年11月6日)下午4时前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及缴纳竞买保证金。
保证金收款单位:湖州浙北拍卖行有限公司
开户行:湖州吴兴农村合作银行龙泉支行
账号:201000354605573
联行号:402336010360
b) 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原冻结的竞买保证金转作为成交部分价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三天内解冻原路退回。竞买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四、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5年11月14日16时前向本公司指定账户支付相应尾款(首年租金、两个月租赁保证金及五年租金总额2%的拍卖佣金),并办理后续手续。
逾期不付清价款者,本公司有权认定其违约,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本公司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五、咨询、看样及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6日下午4时止。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六、特别提醒:
a)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本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b)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c)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d)竞买人在拍卖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须知》。
联系方式:
看样联系人:15325825532(韩先生)
湖州浙北拍卖行有限公司
网址:www.0572zbpm.com (微信公众号:湖州浙北拍卖行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体育场路138-3号(阳光城浦发银行北面)
报名联系人:17605821130(席先生)
湖州浙北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