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州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定于2025年8月22日上午9:00在湖州浙北拍卖行有限公司(湖州市体育场路138-3号)举行湖州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房产租赁权(2025年第2期)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标段一:湖州学院西区学生书院楼(S-6#-3)一层眼镜店面,出租面积69㎡,经营业态限定为眼镜店,三年租赁使用权,年租金起拍价89093元。
(2)标段二:湖州学院西区学生书院楼(S-6#-5)一层奶茶店面,出租面积53㎡,经营业态限定为品牌连锁奶茶店,三年租赁使用权,年租金起拍价68434元。
以上标的(附标的分布平面图),均有保留价。
特别说明:根据商铺场地的现状,商铺间的墙面隔断,消防改造工程由委托人制订方案,确定供应商,费用由买受人按拍租公告中标注的商铺面积承担,直接由受买人支付给施工单位,最高费用不超过400元/平方米(以实际工程改造中标价格和审计报告为准,10间商铺总面积735平方米)。租期满后,受买人移除可移动的设备外,固定装修(门、水电等)及消防改造设施不得拆除和破坏,房产交接完毕,受买人无条件退出,委托人退还受买人保证金。
二、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1日下午16时止。标的展示时间定于2025年8月19日、20日,由拍卖人统一组织在标的所在地进行展示。
2.报名手续:竞买意向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另须提供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经本公司审核,竞买意向人符合报名条件的,须交纳人民币5万元竞买保证金。(户名:湖州浙北拍卖行有限公司;账号:201000354605573;浙江农商银行龙泉支行)。
3.报名地点:湖州市吴兴区体育场路138-3号(阳光城浦发银行北侧),湖州浙北拍卖行有限公司。
4.咨询、报名联系人:17605821130(席先生) 15257255833(陶先生)
5.湖州浙北拍卖行有限公司公司网址:www.0572zbpm.com
三、注意事项:
1.合格竞买意向人资格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自然人。
2.湖州学院教职员工及学生,以及湖州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员工不得参加本次竞拍;参与过湖州学院其他店面租赁权拍卖并成交的不得参加本次竞拍。
3.本次拍卖中的标段二中经营业态限定为连锁品牌,要求是通过标准化管理和具有品牌统一性的直营连锁品牌店或者特许加盟连锁店。
4.拍卖会按照标段拍卖,各标段拍卖仅允许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人进场参加竞拍(工作人员现场核验身份证原件),其他人禁止入场。竞买人买受成功1处房产租赁权并办理确认手续后,必须立即退场。
5.拍卖成交后,若成交价超过起拍价的2倍,则买受人须一次性结清三年租金和物业费。物业费标准:10元/平方米/月。1人只能报名1次,只能买受1处房产租赁权。
6.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该房产为第二轮出租,拦隔工程改造后实际使用面积与拍租标注面积会有差异,租赁权买受人需按拍租公告中的标注面积核算和支付各项费用。
7.本次拍卖采用投标式拍卖方式。拍卖师主持下对标的进行“密封递价”,即由工作人员向买受人发放《报价单》,买受人在限定时间(5分钟)内按照规定填写《报价单》进行报价。填好后将《报价单》密封到无标记的信封后交回拍卖师,拍卖师现场拆封并进行价格比对,确认最高价。若最高报价是唯一并达到保留价的,即可宣布成交,确定买受人;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最高报价并达到保留价的则最高价相同者进行二次“密封递价”,第二次报价不低于第一次的报价。若第二次报价仍相同,则由拍卖师在相同最高应价者中进行抽签确定买受人。凡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价的,均不得成交。买受人一经出价即不得反悔撤回。
8.委托人对本次拍卖的标的所规定的经营业态享有最终解释权,若租赁期间委托人对标的业态或校内其他店面做相同或相近业态的合理规划,买受人须无条件配合。租赁权买受人按照规划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商铺内不得从事有明火、易产生油烟和噪音的活动。
9.买受人须提交装修方案,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施工。商铺门面须按照委托人要求,统一招牌规格、尺寸。门店统一采用铝合金落地玻璃。买受人所投入的所有与店面配套的固定装修,在租赁期到期后全部无偿归委托人所有,买受人不得破坏拆走;可独立移动且不破坏其他设施的物品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委托人在房产内安装的设备设施产权归委托人所有,买受人不得破坏,否则照价赔偿。
10.本次房产租赁报名条件和限定经营服务范围:
(1)标段一:竞买人报名条件: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自然人。买受人仅限于开展校园眼镜店经营服务且承诺相同品牌规格眼镜配制销售价格不高于吴兴区和南太湖新区眼镜同品牌产品实体店价格。
(2)标段二:有条件拍租:品牌连锁店(奶茶店)。竞买人报名条件: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自然人。品牌连锁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品牌授权书、特许经营备案、自营连锁品牌证明等),买受人仅限于开展校园奶茶店经营服务且承诺相同品牌规格销售价格不高于吴兴区和南太湖新区连锁奶茶实体店价格。门店装修严格按照品牌连锁店装修标准规划和施工。
11.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应根据国家、湖州学院和湖州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规定,依法依规持证开展经营服务活动。买受人办理营业执照,自行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营业执照办证部门咨询办证手续,如需提供房产证明,联系湖州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2.租金、物业服务费及租赁履约保证金说明:本次房产租赁权拍卖,拍租成交价即为第一年度租金,自第二年起,年租金在第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以此类推,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年度物业服务费按标准收取:房产面积*10元/平方米*12月,按年收取,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收取;年度物业服务费不包含在年度租金中,另行收取。租赁履约保证金为第一年度租金标准的2个月租金,合同履约完毕并办理退还手续后,委托人无息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在合同履行期间,违反委托人规定并整改不及时到位的,每处理一次,委托人扣除500元履约保证金。
13.合同签订、付款方式和票据说明:房产租赁合同由湖州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甲方)与买受人(乙方)签订。第一年租金、物业服务费、租赁履约保证金由拍卖人收取并转账给湖州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第二年开始,租金、物业服务费由买受人转账给湖州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租金和物业服务费按年度收取,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收取,先交后用。湖州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收到租金和物业服务费后,分别开具票据(其他情形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给买受人。水电费按照学校规定定期缴纳,电费0.5918元/度,水费3.20元/立方米,政府专供电政策或学校的基准电价今后如有调整同步调整,电费收费标准为基准价(学校支付国家电网的标准)*1.1;湖州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抄表;水电费由买受人支付给湖州学院。
14.特别说明:(1)本次拍租房产租期为2025年9月1日-2028年7月31日。(2)合同到期后,不可移动的装修归委托人所有。租赁权买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腾空可移动的设备,如不按期腾空,按照该房产新拍租成交价按日收取,从租赁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湖州浙北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