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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房产租赁权(2025年第3期)拍卖公告

来源:时间:2025-04-07

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定于20254月15日上午9:00本公司拍卖厅举行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房产租赁权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 湖州师范学院西校区102房屋,出租面积33.26平方米,出租期限自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物业费5987元/年,年租金起拍价49259元。

2. 湖州师范学院西校区104房屋,出租面积33.26平方米,出租期限自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物业费5987元/年,年租金起拍价49259元。

3. 苕溪东路190号房屋,出租面积9.88平方米,出租期限自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年租金起拍价11871元。

4. 苕溪东路196号、198号房屋,出租面积28.84平方米,出租期限自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年租金起拍价34640元。

5. 苕溪东路202、202-1、202-2号房屋,出租面积34.27平方米,出租期限自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年租金起拍价41162元。

二、拍卖规则:

关于本次拍卖标的的拍卖规则详见《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房产租赁权2025年第3期拍卖规则》(本公司网站)。

三、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4月14日15止。

2.报名地点:湖州市吴兴区体育场路138-3号(阳光城浦发银行北侧)湖州浙北拍卖行有限公司

3.咨询、报名联系人:17605821130(席先生);15257255833(陶先生)0572-2361527

4.湖州浙北拍卖行有限公司公司网址:www.0572zbpm.com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手续:竞买意向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另须提供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经本公司审核,竞买意向人符合报名条件的,须交纳每个标的人民币5万元竞买保证金。(户名:湖州浙北拍卖行有限公司;账号:201000354605573;浙江农商银行龙泉支行

2.合格竞买意向人资格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自然

3.以下竞买意向人不得参加报名竞拍:

1已经买受过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房产租赁权且在合同有效期内者(不包含符合竞买规则的竞买人),不得参加本次竞拍;

2湖州师范学院、湖州学院教职员工及学生,以及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员工,不得参加本次竞拍

3已经买受过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房产租赁权因违约被提前终止合同者,不得参加本次竞拍

4)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年内已经买受过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房产租赁权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者,不得参加本次竞拍。

4.本次房产租赁报名条件、经营服务禁入范围:

竞买人报名条件企业法人、业法人分支机构、自然人。竞买人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涉及企业法人的报名资料需加盖公章。竞买人在东、中、西三个校区规划房产范围内只能买受1处房产租赁权。

经营服务禁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污染影响环境的项目(油烟、噪音、恶臭、震动等);中西餐饮(包含各类面点、小吃及快餐)、快递服务、学历及教育培训等项目,以及其他不适合学校校区内生活服务的项目。

5.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应根据国家、湖州师范学院和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规定,依法依规持证开展经营服务活动。买受人办理营业执照,自行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营业执照办证部门咨询办证手续,如需提供房产证明,联系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6.租金、物业服务费及租赁履约保证金说明:本次房产租赁权拍卖,仅对第一年度房产租金进行竞拍,拍卖成交价即为第一年度租金,自第二年起,年租金在第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以此类推,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年度物业服务费按标准收取:房产面积*15元/平方米*12月,按年收取,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收取;年度物业服务费不包含在年度租金中另行收取租赁履约保证金为第一年度租金标准2个月租金,合同履约完毕并办理退还手续后,出租人无息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在合同履行期间,违反出租人规定并整改不及时到位的,每处理一次,出租人扣除500元履约保证金。

7.合同签订、付款方式和票据说明:房产租赁合同由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甲方)与买受人(乙方)签订。第一年租金、物业服务费、租赁履约保证金由拍卖人收取并转账给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第二年开始,租金、物业服务费由买受人转账给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租金和物业服务费按年度收取,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收取,先交后用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收到租金和物业服务费后,分别开具票据(其他情形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给买受人。水电费按实际收取;水电费收费标准:水费:3.20元/立方米;电费0.594元/度;国家政策如有调整作同步调整;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抄表;水电费由买受人支付给湖州师范学院。

 

 

 

湖州浙北拍卖行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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